合同签订后的资料和图纸
6.2.3.1 设备资料(合同签订3天内提供)
? 设备总图及冲洗水接口尺寸
? 冲洗水水量及冲洗水程序
6.2.3.2 其它设备资料(签订合同7天内提供)
? 外形图及详细的布置图;
? 供货清单;
? 荷载分布图;
? 其他所有系统所必需的图纸;
? 设备结构说明书;
? 质量控制手册。
6.2.2 设备发运同时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上述技术文件的最终版
6.2.3 设备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 设备和部件的工厂试验结果报告。
? 建设和安装期间实施的试验资料。
? 安装和性能试验后试验结果报告和资料。
? 在机组故障和设备故障情况下,装置性能及保护的描述。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组件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 投标方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件清单。
6.2.5 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
?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 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7.技术服务
7.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7.1.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如果此人日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日数,但招标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现场服务所需要的人日数由招标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7.1.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格:
7.1.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7.1.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7.1.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7.1.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7.1.2.5投标方须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7.1.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7.1.3.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7.1.3.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